|
|
|
首页 / 科研立项 |
|
| 关于申报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
| 2008-05-06 |
学院各部门: 2008 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后期资助项目立项标准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富于创新,质量上乘,学术价值厚重。 2 . 2008 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有 8 个学科,即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和考古学。 3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4 .申请人必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 3 份( A4 纸),申报成果(须隐去申请人姓名)一式 6 套(译著须同时附上 6 套外语原件)于 5 月 25 日前送交科研处。 5 .为保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通报批评。 6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 7 .申报材料一般不退回。 8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 86113222 申请表请到办公系统中下载 科研处 2008 年 5 月 6 日 |
| 本文被阅读[ ]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