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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2008-05-26

院各有关部门: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8 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 具体 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规划立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类别。 重点课题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资助 ,一般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8 年度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按教育基本理论(含教育史、教育心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含教育发展战略)、高等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体育、卫生和美育、教育信息技术 8 个学科方向申报。

二、课题申报要求

1 .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进行选题论证,并填写《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8 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

2 .本年度立项课题应在 1 - 2 年内完成;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所有应用性研究课题要重视调查研究或实验研究,及时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供调研报告或实验报告。 其中,重点课题还须承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1 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

3 .每个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其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课题。承担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4 .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责任。

5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三、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

1 .报送的材料包括: 《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 4 份;活页论证表一式 5 份(申请书与活页分开装订);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1 份;电子版发送至办公系统或。

2. 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6 月 20 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评审费用收取办法

每项课题代收评审费 200 元。

附件:

1. 《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 年度课题指 南

2. 《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 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

3. 《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 年度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2008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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